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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2-20 | 點閱數: 289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2 月 15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141 號函辦理。 二、「113 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 113 年 9 月 7 日(星期六)及 9 月 15 日(星期日)辦理 2 梯次全國認證,另於 113 年 1 月至 12 月( 9 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3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 11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六)及 10 月 5 日(星期六)舉行;「113 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 113 年 10 月 5 日(星期六)舉行。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建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認證者補休,以提升參與意願。 三、檢附客家委員會 113 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及第 1 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 1 份...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2-06 | 點閱數: 226
一、依據本局政風室 113 年 1 月 31 日核准簽陳辦理。 二、為貫徹執行本府「清廉勤政」之施政理念,有效推展反貪活動,深化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廉能法紀觀念,降低機關廉政風險、凝聚廉潔共識,達成「減民怨、增公益」之目的,爰訂定本計畫。 三、本( 113 )年度反貪活動規劃從「廉政教育訓練及宣導」、「社會參與」及「廉能施政行銷」等三方面推展相關工作,透過舉辦講習、製作案例教材、播放影片及其他結合多元媒體宣導等方式,期培養同仁法律意識,增進對廉政法規之瞭解,使法治教育深耕校園,進一步發揚廉能政府之精神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1-31 | 點閱數: 182
一、依據本局 113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7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1-30 | 點閱數: 195
說明: 一、有關旨揭公保法修正重點摘錄如下: (一)刪除原第 1 項第 1 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 280 日」及原第 1 項第 2 款「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 180 日」之限制規定,並增訂「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於保險效力停止後 1 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為生育給付之法定請領要件。 (二)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三)被保險人於 1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 月 4 日止,如符合前開修正後之公保生育給付法定請領要件之一,且被保險人本人未曾因同一分娩或早產事實領取公保、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軍公教生育補助者,得自 113 年 1 月 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1-19 | 點閱數: 111
依據行政院 113 年 1 月 1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004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1-19 | 點閱數: 194
一、依據本局政風室 113 年 1 月 15 日奉准簽陳辦理。 二、為發揮機關整體行政能量,防範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於 113 年春安工作期間發生重大破壞、危害或洩密等偶(突)發事件,或降低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及範       圍,爰訂定旨揭維護措施計畫。 三、本次維護措施規劃辦理期間自 113 年 2 月 7 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5 日止,請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利用公佈欄或於適當處所廣為宣導「注意事項」,且請同仁落實執行,       共同維護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 四、維護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洩密事件,除即時通報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2-18 | 點閱數: 199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112 年 12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0309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本方案前經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承作。本方案富邦產險公司原提供 24 小時電話投保服務,該公司基於非主要時段投保件數、人力評估與數位化發展等因素考量,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電話專人投保服務時段調整為上午 8 時至晚上 9 時,晚上 9 時至翌日上午 8 時將改以語音機器人引導至該公司旅平險網路投保平台「旅遊小管家」進行線上自助投保。 三、有關本方案變更電話投保之服務方式等 DM 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2-12 | 點閱數: 103
一、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1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30864 號函辦理。 二、為防止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各機關應適時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有關法令規定,以強化公務員正確守法觀念。 三、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及逐點說明各 1 份。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1-09 | 點閱數: 192
一、本次選舉承蒙貴校推薦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協助本會辦理選務,特表謝忱。 二、旨揭選舉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區公所辦理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請轉知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依各區公所排定講習時間,準時參加講習。 三、貴校受遴選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人員,如無法於區公所排定之日期參加講習,請逕向所轄區公所洽詢辦理更換場次事宜。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3-10-27 | 點閱數: 317
一、依據銓敘部 112 年 10 月 3 日部退一字第 1125617086 號書函辦理。 二、查國民年金法第 7 條第 3 款規定略以,未滿 65 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於該法施行後 15 年內,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合計未達 15 年或一次領取之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 50 萬元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國保)。先予敘明。 三、次查上開規定於 112 年 10 月 1 日實施屆滿 15 年,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茲考量案涉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個人日後參加國保權益,爰請協助宣導;至若被保險人尚有其他國保疑問,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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