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9-03 | 點閱數: 238
依據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2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3400154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一、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6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至第 7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配偶生育,得申請生育補助。 二、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至第 3 款,及教育人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 項第 4 款辦理留職停薪者,於留職停薪期間發生眷屬死亡,得申請喪葬補助。 三、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9-03 | 點閱數: 74
一、依據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6 日院臺法字第 113101953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二、依旨揭注意事項第 6 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 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 意事項辦理」。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9-03 | 點閱數: 93
113 年地方政府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自 113 年 9 月 10 日起至 9 月 19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9-03 | 點閱數: 117
一、為營造友善職場,賡續推動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本府人事處特彙整相關服務資訊及心理諮商服務申請管道。 二、相關檔案業已刊登於本府人事處官方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請多加運用。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8-22 | 點閱數: 208
主旨: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有關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7 月 30 日總處給字第 11300186911 號書函辦理。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第五點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如具全免或減免學雜費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情形,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復查教育部 112 年 7 月 14 日臺教高(四)字第 1120068368 號函略以,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新臺幣(...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8-22 | 點閱數: 127
1.請本校編制內正式教師連結教育局投票系統(以下網址)後,以 OpenID 帳號密碼(即您的南資電子郵件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專案管理」即可進行票選,敬請踴躍投票,感謝您的參與! https://vote.tn.edu.tw/modules/vote/project.php 2.投票時間自 113 年 8 月 22 日上午 8 時起至同年 8 月 29 日下午 5 時止。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8-22 | 點閱數: 1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7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0082586 號函辦理。 二、自本年 6 月 27 日起赴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爰請加強宣導當前兩岸情勢與政府政策,提醒貴校師生下列赴陸就學或交流可能面臨之風險及挑戰,並強化學校中國大陸識讀課程,以落實保障我青年學生人身安全與權益: (一)中國大陸近年大幅增修(訂)國安法令,前曾發生國人赴陸在機場遭到扣留盤查、檢查手機或電腦等電子設備之案例,本年 7 月 1 日起又施行「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文賦予國安執法人員可以檢查旅客...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7-01 | 點閱數: 1358
一、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略以,兒童節與民 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第 5 條之 1 規定略以,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 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復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 處理要點」第 4 點及第 5 點規定略以,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 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於次一週之星期六補行 上班為原則。 二、 114 年全年 365 日,總放假日數 115 日,連續假期(含例假 日)包括農曆春節假期( 9 日)、和平紀念日( 3 日)、兒 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4 日)、端午節( 3 日)、中秋節( 3 日)及國慶日( 3 日),其中紀念日及節日之補假、調整放 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 (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24-05-31 | 點閱數: 300
一、依據本局 113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7 日止。 四、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 觀看完整文章
:::

會員登入

站內搜尋